陕西足球新希望:长安联合能否继承长安竞技之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5日 21:34
在陕西足球再次经历职业俱乐部的没落后,陕西长安联队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重新点燃了陕西足球的希望之火。然而,“陕西长安竞技”是一个已经使用了七年的名字,它不仅是陕西的俱乐部名称,也意味着陕西足球历史的传承。新组建的陕西队能否重新使用“陕西长安竞技”这个名字,也是近期陕西球迷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试图通过考察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国内此前的案例以及国外类似的管理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国内足球:姓名传承无规则,过往案例支持力度弱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陕西长安联队和之前的长安竞技俱乐部不是一个单位中国足球联赛发展历史,作为原单位的长安竞技俱乐部已经被中国足协取消了注册资格。在对长安竞技的处罚通知中,中国足协写到,“决定取消……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虽然处罚期限没有明确,但既然没有时间限制,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这是永久性的处罚。
(图)《中国足协纪律准则》(2022年版)第三十三条规定,取消注册资格,是指“取消会员协会、俱乐部球队或者个人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
此前的一份处罚决定对于分析这一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足协在2005年取消陕西国力俱乐部注册资格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取消的时间范围为“2005年注册资格、中甲联赛及足协杯资格”,国力俱乐部“明年可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并办理注册手续,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二级联赛”。但此次足协并未点明取消长安竞技俱乐部的资格仅限于某一年,这基本意味着长安竞技俱乐部不可能以长安竞技的身份重返中国足坛。新一批陕西足球人正在做的是另起炉灶,也就是如今的陕西长安联。
(图)中国足协对陕西国力的处罚决定书明确表示取消注册资格仅限2005年
那么问题来了:原有主体A受到处罚、注册资格被取消后,新主体B能否以某种形式继承主体A的名称(以及历史荣誉等要素)?遗憾的是,中国足协目前并没有十分明确的书面规定。2020年底发布的《关于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名称非企业性变更实施的通知》仅规定了中性名称的标准,“中超联赛首年可保留原名”的解读也只是口头上的。这方面的规定对于当下的中国足球来说,仍是空白。
本案中,是否有相关案例支撑陕西队的名称传承主张?从过往的实践来看,这一主张的支持力度尚弱。2019年至今,包括大连超越、上海申帆、深圳人人、海南博英、广东华南虎、四川隆发、辽宁足球俱乐部、上海申鑫、银川贺兰山、大连千兆、福建天心、延边北国、吉林百家、南京沙业、保定英利逸通、武汉长江、广州城、河北足球俱乐部、北京体育大学、淄博蹴鞠、新疆天山雪豹等多支球队均受到取消注册资格的处罚中国足球联赛发展历史,但能由新实体传承原有名称的案例却仅有一半——沈阳市虽然表示将继承老辽足的传统,但并未完全延续“辽宁足球俱乐部”原有的名称,只是在沈阳之前加上了辽宁二字。
如果我们扩大调查范围,不以原俱乐部是否被取消资格为标准进行判断,可以看到一个圈内比较知名的例子:征战中乙联赛的河北精英在所有权发生变更后,原投资方重组了一支球队——这与长安联目前的状况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这支新球队并没有100%使用原来的名字“河北精英”,而是采用了相近的名字“河北精英智海”,并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俱乐部更名为“河北功夫”,直至如今的“石家庄功夫”。而相近的名字“河北精英智海”仅仅使用了一年多,便成为了历史。
(图)石家庄功夫俱乐部更名
那么,新组建的长安联队能否通过收购原长安竞技俱乐部获得“长安竞技”名称的使用权呢?在中国足协2016年发布的《中国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转会管理规定》中,并没有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解释,仅有文件第四条规定“俱乐部因转会需要变更名称、简称,应当符合《中国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名称管理规定》以及国际足联、亚足联关于俱乐部名称的规定”。同时,转会管理规定还对程序、转会资格等做出了严格的限制。首先,时间上要求在本赛季结束后至次年1月10日之间向足协完成重要股权转让材料的申报,且要求转让方至少拥有18名与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在新赛季开始后仍然有效的职业球员,且与同业单位或个人不存在逾期债务,或逾期债务已经解决。对于目前的陕西足球来说,这种情况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俱乐部经营状况上来看,实现的难度都比较大。
(图)《中国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转会管理规定》中重大股权转让方资质要求
综上所述,目前中国足协对于“长安竞技”这一名称能否被新俱乐部实体重新使用,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或规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皆可”的原则,理论上是允许重新使用旧名的,但此前诸多相关实践案例并不能支撑重新使用旧名的诉求,也就是说,这个问题能否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仍存在争议。
国际足球:意大利出台详细继承规定 保护俱乐部历史传承
放眼国际足坛中国足球联赛发展历史,有哪些俱乐部传承的典型案例可以供中国足球借鉴?意大利是在这方面有成熟经验的国家。为了解决破产俱乐部与新俱乐部之间继承关系的认定问题,意大利足协专门制定了《意大利足协规则》第52条,明确规定了新老俱乐部之间名称、历史荣誉等要素继承的几种情形。
(图)意大利足协内部组织规程第52条第三章内容
条例第三章规定,原俱乐部破产后,位于同一城市的新俱乐部可以收购原俱乐部,并在继承其全部债务后,以与原俱乐部相似的名称继续参加原联赛位置的相关赛事,并继承原俱乐部的历史和荣誉。适用此条款的知名球队包括本赛季征战意甲的蒙扎队和曾经的意大利老牌劲旅巴里队。
如果新俱乐部无力承担原实体的债务,是否可以申请继承原俱乐部的历史传统?条例第10章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新俱乐部须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查,获准后方可继承,但必须从意丁级联赛(意大利第四级联赛,第三级职业联赛以下最高水平的业余比赛)起步。适用此条款的意大利球队我们比较熟悉,包括帕尔马、锡耶纳、佩鲁贾、巴勒莫等在意甲征战多年的球队。
但同时也要注意意大利足协的规定与中国足球现状的区别:第一,意大利足协的规定是针对原有俱乐部已经破产的情况,而像陕西长安竞技这样失去注册资格或准入资格的原有俱乐部,虽然在工商层面还在运作,但在比赛方面已经失去了参加中国足球赛事的资格,新成立的实体能否继承依然存在的旧实体的名称和历史传承值得怀疑。
(图)陕西长安竞技俱乐部工商登记状态仍为“营业中”
第二,在意大利足球的俱乐部继承中,新俱乐部的命名经常会使用文字游戏,即保留原俱乐部名称主体,对前缀和后缀进行修改,或增加、删除成立年份等信息。例如,巴里俱乐部名称于2018年由FC Bari 1908 SpA变更为SSC Bari,但在中国足协现行规定下,很难用“陕西长安竞技”这个名称玩类似的文字游戏。中国足协在《关于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规定,各俱乐部工商登记的标准名称应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法人组织形式”,俱乐部名称长度不得超过四个汉字。按照这个标准,“陕西(行政区划)长安竞技(俱乐部名称)”已经达到俱乐部名称标准中最长的长度,不能再改为“陕西长安竞技xx”或者“陕西长安xx竞技”。如果俱乐部想起一个类似的名称,更可行的选择是“长安xx”或者“xx体育”——这或许就是新俱乐部名称“长安联队”的由来——但要和原名完全一致,确实是不可能的。
无论如何,意大利足球的案例实践还是可以让我们看到足球发展成熟的地区如何保护俱乐部的历史传承,也可以为中国足球类似的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的借鉴。
结论:保护俱乐部名称的历史传承,首先要遵守规则
俱乐部的名称和历史传承,是国家足球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足球走出低谷、重新拥抱球迷的必备环节。陕西国力、陕西长安竞技等俱乐部的“离去”,确实是各种客观问题的结果,已经无法改变,但这些名称所代表的区域足球文化符号、精神符号,也值得以某种形式去保护和传承,让这个区域足球发展的火种继续延续下去。目前,中国足球的相关规定在这一问题上还存在较大的空白,这是下一步要填补的关键:让传承有序、规范,让俱乐部作为体育文化符号继续存在,对打造百年俱乐部的目标也会有很大的助力。
如果我们的探讨,能够推动中国足球在该领域规则出台上的进步,也算是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长安竞技给中国足球留下的最后的贡献。
参考:
中国足协纪律处分条例(2022)第87号
足协函(2020)288号《关于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非企业名称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
足协函(2016)443号《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转会管理规定》
《FIGC 规范》第 52 条
《浴火重生:意大利球队继任制度简析》,作者“田村赞尼斋”